隐匿在绰号背后的抢劫案主犯续:一审法院以超过追诉期判决无罪,检方抗诉
1997年深圳宝安区发生一起恶性抢劫拘禁案件,受害人事后报警,称不仅遭殴打、胁迫,还被性侵。随后,两名从犯当年落网获刑,但主犯仅留绰号 “阿辉”,真实身份成谜,案件尘封28年。 2022年,深圳市公安局保安分局在侦办一起“套路贷”团伙诈骗案件过程中,线索意外交汇,“阿辉”的身份指向罗思明。 判决书内容 近日,澎湃新闻从该案受害人处获悉,该案一审已于今年8月初宣判,一审法院以抢劫罪超过追诉时效、诈骗罪证据不足,判决罗思明无罪。但宝安区检察院提起抗诉,围绕刑法追诉时效等问题,控辩及被害人三方各执一词,产生重大争议。 绰号锁死的悬案:1997年歌舞厅抢劫案 1997年9月8日晚,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新城市歌舞厅,一伙歹徒从被害人陈小(化名)的朋友处获知她很有钱,将其带入包房殴打,抢走随身金项链。当晚至次日凌晨,陈小先后被转移至利达酒店房间及西乡城中村出租屋,遭到持续殴打、人身拘禁。作案人员逼迫其说出银行卡密码,持卡取款因密码错误吞卡后,团伙返回继续以暴力、刀具威胁索要存折密码与身份证。陈小案后称,林泽隆拿菜刀威胁要砍断其手指,她被迫说出密码。 案卷记录显示,受害人陈小还遭受了性侵。陈小称她被罗洪亮强奸。谢传军也曾供述为罗洪亮提供了避孕套,听到房内有声音。 28年后,陈小从一组嫌疑人照片中辨认出“阿辉”就是带头者,称“这个人当时打我打得好凶”。该案案卷记录陈小伤情严重,被殴打造成脊椎变形,接受矫正手术后留下不可逆后遗症,需长期针灸缓解病痛。 被害人寻机脱险后立即报警。1997年9月9日,前往银行取款的同案人员林泽隆被抓获,随后谢传军归案。1998年1月13日,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,认定林泽隆、谢传军系抢劫案从犯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、一年六个月;判决书明确绰号“阿辉”“阿军”等人为主犯。 受限于当年侦查条件,被害人仅知晓嫌疑人绰号,无法提供主犯真实姓名及住址。 案卷中主犯仅被描述为“戴眼镜的人”,无身份信息,公安机关无法印发协查通报。据同案犯罗洪亮回忆,陈小跪在房间内遭拳打脚踢,三人殴打她,往指甲盖里插牙签,惨叫声很大。罗洪亮到案后供述,“阿辉”曾传话称他有关系可以捞人,让其他人赶紧跑路。 套路贷案牵出沉案:扫黑除恶打开旧案缺口 时间来到2019年,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,深圳宝安警方开展套路贷专项打击,多条群众举报线索指向罗思明团伙,涉及诈骗、敲诈勒索,代号 “320专案” 就此成立。同年10月,警方统一收网,抓获罗思明、冯小凤、张梓豪、林泽隆、吴春茂、黄加乐等多名嫌疑人,冯洪龙列为网逃。 该案侦查阶段,检察机关对罗思明、张梓豪执行逮捕,其余多名嫌疑人被办理取保候审。 但在2020年7月,宝安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,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罗思明、张梓豪二人构成诈骗罪,作出不起诉决定。罗思明得以释放。但陈岳、陈武兄弟等多名套路贷案件被害人继续举报申诉。 陈氏兄弟介绍,2012年,两兄弟因生意周转,向罗思明五笔借款合计850万元之后,深陷“套路”。罗思明要求他们签定合同制造成民间借贷假象、收取砍头息,通过第三方冯洪龙、张元贞、张梓豪、冯小凤、吴春茂账户收取利息共150.5万元,每月收取利息要求现金支付共计236.7万元,但没开具收款凭证。这期间,陈武转账付还本金200万元。 陈氏兄弟称,他们陆续归还部分本金与利息,累计支付587.25万元。但罗思明在2014年提起民事诉讼,否认已经收到以上大额还款的事实,要求法院判决陈氏兄弟归还全额本金850万元,并要求按照借款合同之日起计付利息,承担高额违约金。 法院判决陈氏兄弟败诉,生效后罗思明申请强制执行,陈氏兄弟名下房产、企业账户遭到查封冻结。2017年6月,罗思明申请追究兄弟二人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立案,陈武被刑拘后将陈武房产、商铺司法拍卖后划拨共计强制执行397万元。2017年11月,罗思明继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氏兄弟2400万余元(暂计)。 2018年陈岳、陈武分别获刑一年、二年。这场纠纷致使陈家企业崩塌,家庭遭遇重大变故,因此负债累累。其他被害人曾晓威等人,也持续公开举报罗思明等人的套路贷行为。 陈岳兄弟在举报过程中向办案机关提供线索:罗思明团伙中的林泽隆,正是1997年抢劫案的从犯,罗思明极有可能就是当年主犯 “阿辉”。 2023年初,宝安分局再接获卢永青被罗思明诈骗67.8万元的报案,旧案线索进一步交叉印证。2023年2月,警方在广西抓获当年抢劫案漏犯罗洪亮。罗洪亮到案后如实供述,直接指认绰号 “阿辉” 的主犯就是罗思明。 案件重启侦查,被害人陈小从外地返回深圳配合调查,在辨认照片中,明确指认罗思明就是当年带头实施抢劫、殴打自己的 “阿辉”。多名当年同案人员印证 “阿辉” 即罗思明,当年团伙内部称其为 “明哥”。 2023年8月,警方重启,专案组再次抓捕罗思明、张梓豪、冯小凤